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修改采用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国际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第29版)第7.8章“在研究和教育中使用动物”。
本文件与《国际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第7.8章“在研究和教育中使用动物”相比,在结构上有较多调整。两个文件之间的结构编号变化对照一览表见附录A。
本文件与《国际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第7.8章“在研究和教育中使用动物"相比,存在较多技术差异。在所涉及的条款的外侧页边空白位置用垂直单线(|)进行了标示。这些技术差异及其原因一览表见附录 B。
本文件做了下列编辑性改动:
——为与现有标准化文件协调,标准名称改为《实验动物福利通则》。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全国实验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1)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实验动物研究所、国家卫生健康委科学技术研究所、北京大学、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秦川、孔琪、高虹、孙德明、李秦、魏强、朱德生、庞万勇、刘恩岐、李晓燕、荣蓉
《实验动物福利通则》(GB/T 42011-2022)明确要求:
9.3环境丰富度
9.3.1动物饲养环境应注意动物物种特异性并降低动物应激行为,可通过改变笼具的结构和材质来丰富环境。选用的材料应有利于动物健康发育,能为实验研究提供良好的条件。
9.3.2尽可能依照动物种类及饲养目的给动物提供适宜的可以促进表现其天性的物品或装置。实验动物丰容用品大全
9.3.3若因特殊需求而必须将群居性动物单独饲养时,应在环境中提供可以降低其孤独感的物品。
9.3.4环境丰富度不应损害动物或人类健康安全,不干扰动物实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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